各区教育局,市直属有关学校:依据《关于印发佛山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建议的公告》(佛教招〔2017〕4号)需要,拟定了《佛山第一中学2017年招收指标生推行方法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实行;各区内招收指标生的普高,也应将指标生名额按辖区内各初中学校(包含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)生源比率进行合理分配。佛山教育局2017年4月28日为推进培养模式多元化,探索发现和培养革新人才渠道,推进公办优质普高招生指标到校工作,充分发挥优质普高部分招生名额合理分配(以下简称指标生)导向用途,促进义务教育均衡进步,全方位深入推行素质教育,佛山第一中学2017年继续面向全市招收指标生。具体推行方法如下:1、指标生名额分配方法依据《佛山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建议》(佛教招〔2017〕4号)需要,佛山第一中学安排40%的普通生计划面向全市招收指标生,40%的普通生计划即412人,按各区应届初中毕业生生源比率分配到五个区,各区指标生分配名额如下:禅城区47人,南海区133人,顺德区175人,三水区34人,高明区23人;各区教育局应将指标生名额按每校至少1人的规定分配给区内每个初中学校(包含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)。2、指标生条件(一)具备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及享有同等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。(二)需要参加佛山2017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。(三)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应在B等级(含B等级)以上。(四)在同一所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学籍的档案资料。(五)所在初中学校没违反办学行为规范。3、录取方法(一)指标生的报名、填报志愿、考试、录取时间及程序遵循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统一安排。(二)指标生按正取生录取。指标生的录取在佛山第一中学普通生分数线划定后,降20分划定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线,再依据考生中考成绩及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(三)佛山第一中学没有完成的指标生计划自动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。(四)具备指标生分配名额的初中学校,所分配的名额未完成的,名额自动失效,不再补录。4、组织需要(一)各区教育局拟定本区内指标生名额分配策略。(二)各区教育局应在2017年4月28近日确定同意指标生分配的初中学校名单,予以公示,对于违反办学行为规范的初中学校,取消分配指标生资格。各区在5月4近日将公示后的学校名单报送市招生办审批,市招生办在中考填报志愿前发文公布。(三)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招收指标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,拟定有效手段,坚决抵制弄虚作假行为,杜绝各种违规现象。